【申报|高新区】 在孵企业认定政策

作者: 时间:2018-09-05 点击数:

申报时间:

2018-05-29 至 2018-12-31

政策内容:

在孵企业认定政策

资格要求: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申报条件: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且成立不超过5年的科技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10%,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近两年知识产权授权(软著)不低于5件,或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含),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

(3)符合西安市人才政策中A、B、C类人才,或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生来高新区创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企业必须是A、B、C类人才或留学人员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高管职务;

②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指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采用的最新排名为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生来高新区创业;

③A、B、C类人才股权比例在30%以上且出资额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股权比例在30%以上且出资额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

(4)已完成首轮机构融资。

申报材料:

(1)工商注册证照;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能够证明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两年专项审计报告,能够证明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10%,企业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两年专项审计报告,能够证明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含),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

(5)西安市颁发的A、B、C类人才认定材料,能够证明A、B、C类人才或留学人员出资持股的证明资料(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公司章程以及银行进帐单)、获得国内外人才称号的证明文件、本人有效护照(如在外留学)、国内外学位证书、学历有效证明文件、1寸免冠照片、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提供);

(6)创业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及其他股东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

(7)被投资企业的入资凭证或投资机构银行出资回单等证明资料;

(8)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信息。

原件审验:

在线申报后,当申请状态变为“二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企业资质原件在资本大市场审验。

申报信息:

在线申报:登陆“高新区金融与信用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在“企业档案维护”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修改企业相关附件,保存提交后;在“信用信息填写”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保存提交后;在“政策申报”节点,选择相应的政策,点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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